河北省出台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

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《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》,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制定了《河北省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。《措施》包含4方面16条,从鼓励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、支撑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、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、提供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落实举措。

《措施》提出,拓展民营经济组织专利服务,充分发挥专利申请快速审查通道、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推荐通道作用,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。深化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协作,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移送、信息共享、联合办案等机制,不断提高民营经济组织维权效率。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,用好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和市级平台,充实涉外知识产权专家顾问队伍,优化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站点,适应民营经济组织“出海”需求。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,发挥知识产权交易、代理专业服务机构作用,促进科技成果应用推广。

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将以更大力度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,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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