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 冀科成市〔2019〕21 号 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科技局、教育局、财政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,省直有关部门,省属高校、科研院所: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,《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》已经省委、省政府领导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 附件:关于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 年 12 月 27 日 |